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于支付的現金限額,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包括人民幣現金和外幣現金。庫存現金與會計核算中"現金"科目所包括的內容一致。它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對于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庫存現金也是企業資產中最容易流失的資產,加強庫存現金管理對于企業和國家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那么,小企業的現金庫存管理知識大家了解嗎?
今天就小企業的現金庫存管理與大家進行探討!
一、小企業
小企業是指勞動力、勞動手段或勞動對象在企業中集中程度較低,或者生產和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與中型企業有很大不同。
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小型企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的范圍和特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相應地確定中小企業的概念。對小企業的界定因地域、行業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我國界定小企業的標準是依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并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
在斯蒂芬羅賓斯的《管理學》一書中,小企業被定義為"任何獨立所有和經營的、追求利潤的、雇員人數在500人以下的企業"。
二、小企業的現金庫存管理
1、現金庫存管理的基本規定
(1)收入的現金不準以個人儲蓄存款方式存儲。
小企業收入的所有現金應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存儲在財會部門或開戶銀行,無論是收入的利息歸小企業所有還是歸個人所有,都不能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2)不能以“白條”抵庫。
“白條”,是指沒有審批手續的憑據,故“白條”不能作為記賬的憑據。其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用“白條”頂抵現金,使實際庫存現金減少,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現金不足,還往往會使賬面現金余額超過庫存現金限額。
用“白條”支付現金,付出隨意性大,容易產生揮霍浪費、挪用公款等問題,付出后不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不便于進行財務管理。
“白條”一般不便于管理,一旦丟失,無據可查,難以分清責任,有時會給小企業或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3)不準設“賬外賬”和“小金庫”。
“賬外賬”,是指有的小企業將一部分收入沒有納入財務統一管理,而是在小企業核算賬簿之外另設一套賬來記錄財務統管之外的收入!百~外賬”有的是財會部門自己設置的,也有的是小企業其他部門設置的。
“小金庫”又稱“錢柜”,是小企業庫存之外保存的現金和銀行存款,一般情況下與小企業設置的“賬外賬”相關聯,有“賬外賬”就有“小金庫”,有“小金庫”就有“賬外賬”。
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是侵占、截留、隱瞞收入的一種違法行為,為各種違法違紀提供了條件,危害性極大,必須堅決予以取締。
2.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小企業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現金的最高數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銀行根據開戶小企業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企業3至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小企業可依據實際情況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
按照規定,庫存現金限額每年核定一次。其核定程序為:
(1)由開戶小企業與開戶銀行協商核定庫存現金限額。
核定公式為:
庫存現金限額=每日零星支出額×核定天數
每日零星支出額=月(或季)平均現金支出總額(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額現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額現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數
(2)由開戶小企業根據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填報“庫存現金申請批準書”。
(3)開戶小企業將申請批準書報送主管部門,小企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再報開戶銀行審查批準。開戶銀行經過審查、核定和綜合平衡之后,在申請批準書上填寫批準限額數。開戶小企業以開戶銀行批準的限額數作為庫存現金限額。經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小企業必須嚴格遵守。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時,應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核定。
一般而言,每日現金的結余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所有超過限額的現金必須于當天送存銀行。但庫存現金用完后或留存的庫存現金低于庫存限額,除可以用非業務性的零星現金收入(如退回差旅費,出售廢品收入等現金收入)來補充(允許坐支的單位可以從業務收入中補充)外,均應向銀行領取現金補足限額。小企業向開戶銀行領取部分,不能超過補充限額不足部分。再者,小企業向開戶行領取零星現金時,在現金支票用途欄應注明“備用金”字樣,不屬于備用金范圍需要的現金,應另開現金支票領取。對沒有在銀行單獨開戶的附屬單位需要保留現金,也應核定限額,其限額應包括在開戶小企業的庫存限額之內